本文目录
- 可以出售房屋一半产权吗
- 浙江余姚有什么好的网上出租房子的网站
- 余姚新墅佳园房产证在哪里办
- 余姚花园新村拆迁户搬到哪里了
- 余姚生活网雅鼎招聘信息
- 余姚生活网的介绍
- 余姚房产证不满一年能读书吗
- 余姚房产网为什么没有了
- 余姚生活网余姚房产网二手房高丰苑120平方的房子价位大约是多少
- 买了死过人的二手房能退房吗法官:不一定!
可以出售房屋一半产权吗
房子的产权可以转让一半产权的,拥有房屋一半产权,只要共有人协商一致,可以转让共有房屋。如果对方不同意转让的,可以要求分割房屋。
浙江余姚有什么好的网上出租房子的网站
你最好还是自己出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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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还没有的话
那你就找那些黑人的房屋介绍所了
余姚新墅佳园房产证在哪里办
余姚新墅佳园房产证是在该房产所在地余姚房产局,一般来说您买的楼盘都是由开发商统一代办。一般新房在入伙6个月就可以办出房产证了,如果是一次性付款购房就可以直接领房产证,如果贷款按揭买房就等按揭完后去贷款银行拿到抵押合同,你有开发商给你的合同和收据就可以。
2、商品房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商品房买卖双方在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4、在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余姚花园新村拆迁户搬到哪里了
可以具体咨询下余姚房地产管理中心,余姚市南雷路222号
余姚花园新村街头公园是非常值得一去的景点。来目的地旅游的人大多会选择的景点
余姚生活网雅鼎招聘信息
余姚生活网是余姚第一城市门户网站,汇聚余姚论坛、新闻、房产、家居、汽车、休闲、美食、购物、婚庆、数码、旅游、团购、信息广场等众多优质频道,
余姚生活网的介绍
余姚生活网由宁波网联网络有限公司始创于2002年,是余姚第一的城市门户网站,汇聚余姚论坛、新闻、房产、家居、汽车、休闲、美食、购物、婚庆、数码、旅游、团购、信息广场等众多优质频道,力求为广大网友提供最新最快最全面的余姚本地生活资讯。
余姚房产证不满一年能读书吗
只要有这里的房产证就可以,这和时间长短没有关系,可以上学。
学校方面限制的只是区域性和房产时间的长短无关。
余姚房产网为什么没有了
还有的。
应该是系统维护期间,网站关闭了,或者是网络不稳定,需要从新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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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生活网余姚房产网二手房高丰苑120平方的房子价位大约是多少
二手房一房一价,一个小区一个楼一个面积,楼层不一样朝向不一样,价格也不一样,这个最好还是咨询周边中介
买了死过人的二手房能退房吗法官:不一定!
有很多购房者表示:“我不介意二手房、但我介意死过人的二手房”。
死过人的二手房常常会给人带来精神恐惧,长期居住会影响居者的健康,所以极难卖出去或者往往要比市场上的房子便宜不少。因此很多房东或者中介卖二手房时会选择隐瞒房屋曾经死过人的事情。也曾经有人因为买到过此类房子走法律程序申请退房成功。但并不是所有死过人的房子都能成功退房,这还得看你买的是不是“凶宅”。
余姚的温女士花了100多万元买了一套二手房,后来被告知这处房产是“凶宅”。温女士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原房屋买卖合同,原房主退还房款并赔偿相应损失。经两次公开审理,法院最终驳回了温女士的诉讼请求。
温女士为何败诉,所谓“凶宅”究竟怎么个说法?
案件审理“凶宅”一说存在争议
据余姚法院的丁法官介绍,我国目前尚无有关“凶宅”的法律认定,该房屋是否属于“凶宅”也无法界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温女士提交的其他证据,法院均予以采信,但就非正常死亡一说还是存在争议。
法院在调取公安机关的笔录时发现,笔录中记载没有出现他杀或者自杀等恶性事件,很有可能是其自身原因或者疾病死亡,这与大众观念中的“凶宅”是不同的概念。法院最终驳回了温女士的诉讼请求,主要理由是:房屋的主要功能是供人居住生活的,难免会有生老病死的事情发生;“生老病死”没有特别违反公序良俗,没有对房屋周围造成严重影响,系生活的正常范围。涉案房屋内确实有人死亡,但公安机关没有立案审查,也没有相关尸检报告,该人员的死亡原因无法证明。
丁法官认为,从民间对“凶宅”的定义来说,答案各种各样,但仅停留在各自理解的范畴内,文化程度不同理解也不一样,很难成为合同撤销或解除的理由。更多情况下,法院根据合同的具体约定来判定,同时需要提出诉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律师观点无明文规定卖方有告知“凶宅”信息的义务
就“凶宅”的适用法律、如何举证等,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胡律师这样释义:从我国法律层面来说,没有对“凶宅”进行定义。一般认为,“凶宅”指曾发生过凶杀、自杀、意外致死等非自然原因死亡事件的房屋或场所。由“凶宅”买卖引发的官司,全国各地均有;涉及此类案件的,只能适用《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法律规定来理解。对于业主故意隐瞒凶宅信息将房屋出售的,目前司法部门倾向于三种处理方式:撤销买卖合同、违反公序良俗合同无效、解除买卖合同。如果是中介隐瞒“凶宅”实情的,则无权收取中介费且需赔偿损失。
当前,还没有明文规定卖方有告知“凶宅”信息的义务,那么,作为买方来说,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呢?
胡律师提醒购房者:首先要有避免购房纠纷的意识。购房时要多方查证,事先做好调查,通过周边居民了解出售房屋的使用情况;其次是双方协商购房过程中,要注意保全证据,除了形成书面购买协议外,最好让卖方签署一份非“凶宅”承诺书,或是采用录音证据保全的办法,发生购房纠纷可作为原告举证。以避免买到“凶宅”惹来纠纷。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2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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