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房网
帮你买到好房子
关注
近期。在福州12345平台上。出现数个楼盘的购房者遭遇“价外加价”进入私人账户的投诉。
如一位陈先生称“省体小时代加价私下售卖。妄图逃避监管”。5月8日。福州市房管局回复:根据福州市中院(2019)闽01执保81号执行裁定书。该楼盘商品住房已被查封。鉴于此。该楼盘暂停公开摇号和销售。待相关法律程序到位。将根据执行情况确定摇号和销售事宜。
还有网友“郭安”投诉小时代楼盘未在相关报纸上公布摇号信息。采用销售私下联系的方式。告知购房者不能直接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而是需要同工程方签订购房合同。销售单价达到3.2万以上。比备案单价(2.2万)上涨45%左右。并且想采用阴阳合同规避检查。
私账收款 可能遇到什么风险?
众所周知。福州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备案价。在上市前。开发商就必须向政府申报“一房一价”。政府审批后。就意味着双方都认同此价格。那么。每一套房都必须按它的备案价销售。
在公开的购房合同上。开发商无法不按备案价写入。“价外加价”就通过私下收取。而非进入政府要求开发商设立的监管专用账户。这样便存在一种风险:这笔款如果是进入置业顾问的私人腰包。购房权利就将缺少保障依据。
本网曾咨询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的竺律师。律师表示。如果这笔钱最终不是归开发商。而是被置业顾问取得。或许可定性为以下两种:
其一。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收取客户资金。将本属于公司的财产私吞。其行为涉嫌职务侵占;
其二。利用其身份便利。从而使购房客户产生错误认识。进而交付钱财。属于一般诈骗行为。涉嫌诈骗。
摇号有人转让 一手可以更名?
这种私账收取加价的现象。近期在“摇号转让更名”的楼盘更为突出。
本网在《福州房管局紧急提醒!别再这么买房了!小心钱房两空!》中就报道过。福州购房者小李说。参加一楼盘的认筹和摇号。没有中签。但是马上。一个自称选到小李所中意户型和楼层的人打来电话。称只要和他签订一个“购买协议”和“房屋代持协议”。并收取一定费用后。就可以办理网签和不动产权证更名手续。
对此。福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摇到的购房指标是不可以转让的。
该负责人说。《关于福州市五城区商品住宅项目公证摇号销售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规定。公开选房后经公证机构确认的《公开选房名册》和购房人名单不得调整。变更。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以此作为商品房合同实名网签的依据。
“根本没有办法更名。”该人士表示。商品房合同实名网签的名字。中签是谁就是谁。不能变更。小李想要取得不动产权证。只能在原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后。通过办理二手房转让手续获得。
福建融城律师事务所张步振律师认为。通过所谓签订“房屋购买协议”和“房屋代持协议”购买房屋。暗藏巨大法律风险。首当其冲的。是存在转让方因房价波动而毁约的风险。根据《物权法》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定。房屋所有权的设立。变更以登记为要件。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设立。变更的效力。现实中。从商品住宅公证摇号选房到办理房屋产权证。可能长达数年时间。其间。转让一方当事人极有可能因房价上涨而毁约。此时因房屋权属已登记至转让方名下。若其又将房屋直接转让并过户到其他人名下。受让一方当事人即便占有使用房屋。也可能无法取得房屋产权。最终导致购房落空。
张律师说。可预期利益也可能无法得到保障。很多受让方认为只要把产权过户登记的违约金定高一些。就可以保证自己可以登记受让房屋产权。或者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但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业内警示
交了任何钱款。都要及时索要有效票据。
签订合同时。对自己认为应当写入合同的内容。应充分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写入合同。
合同中有空白条款或内容。应予以划去或填上内容。不要轻信口头承诺。
交易最好在售楼部或者开发商指定的地方进行。切记不要私下交易。
转出的钱财要看清楚交易收款账户是不是开发商认可的账户。
出品人:陈川
来源:海峡网。海峡都市报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错误请指正,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